武汉按揭贷款批不下来,购房者能否退房?——从一起江岸区法院典型案例看过渡期安置房的合同解除边界

2026-09-23491阅读房产抵押纠纷

2024年春,武汉市民张先生看中了江岸区某“过渡期安置房”项目的一套商品房啊。该项目系某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后取得的还建指标房,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需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张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总价218万元,首付三成,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并当场支付定金10万元。协议中特别注明:“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按揭贷款未获批准,定金不予退还。”


张先生随后向某国有大行提交贷款申请。但是,银行审查发现,该项目因土地性质尚未完成变更,无法办理正式抵押预告登记,遂以“抵押物不符合准入条件”为由拒绝放贷。张先生随即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解除认购协议,开发商则以“贷款未批系购房者征信或收入问题”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委托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按揭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究竟归于哪一方?以及在此类过渡期安置房交易中,开发商是否负有确保项目具备可贷款条件的先合同义务?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在梳理证据时发现,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曾向多家银行求证贷款可行性,但均未获得书面承诺。更为关键的是,该项目在张先生签订认购协议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这一点在售楼部公示材料中被刻意模糊处理。律师团队调取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公开信息,证实该项目的预售许可于2023年11月才正式获批,而张先生签约时间为2024年2月,此时预售许可虽已取得,但土地抵押登记仍未解除,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预告登记。


庭审中,开发商辩称,认购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贷款未批则定金不退”,且张先生未如实告知其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银行拒贷可能与此有关。但律师团队申请银行经办人员出庭作证,证实拒贷通知书中载明的唯一理由是“抵押物不符合准入条件”,与购房者个人征信无关。这一细节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本案中,银行拒贷系因开发商未能解除土地抵押、导致抵押预告登记无法办理,该障碍属于开发商应负责排除的范畴。认购协议中“贷款未批则定金不退”的条款,实质上排除了购房者在开发商违约情形下的法定解除权,属于格式条款中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条款无效。


2024年8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认购协议,开发商返还张先生定金10万元。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入选湖北高院2024年度住房消费领域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明确:在过渡期安置房交易中,开发商明知项目土地抵押未解除、不具备办理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条件,仍与购房者签订以按揭贷款为付款方式的认购协议,后因项目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定金。


这起案例的启示在于,购房者在面对“过渡期安置房”“还建房指标转让”等特殊交易模式时,往往被较低的价格所吸引,却忽视了项目背后的土地性质、抵押状态和预售合规性。按揭贷款能否获批,不仅取决于购房者的个人征信和收入水平,更与开发商的项目合规进度密切相关。实务中,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重点审查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土地及在建工程是否设定抵押、开发商是否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等。若项目本身不具备准入条件,即便购房者资质优良,贷款也必然无法获批。


武汉按揭贷款批不下来,购房者能否退房?——从一起江岸区法院典型案例看过渡期安置房的合同解除边界

对购房者而言,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应主动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抵押情况说明以及合作银行名单,并可向银行网点核实项目准入状态。若开发商以“正在办理”“很快就能放款”等模糊说辞催促签约,务必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因项目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准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定金”。对开发商而言,在项目尚未完成土地解押或未取得银行按揭准入前,不宜以按揭贷款作为主要付款方式对外销售,否则一旦贷款受阻,不仅面临定金返还,还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乃至赔偿购房者的实际损失。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城市,过渡期安置房的交易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江岸区这起案件的判决,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规则:按揭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归属,是决定购房者能否退房、定金能否退还的核心法律事实。司法实践正逐步形成共识——开发商不能将自身项目合规缺陷导致的贷款障碍,转嫁为购房者的“个人原因”,更不能以此为由侵吞定金。购房者在遭遇此类困境时,应及时固定银行拒贷通知书、预售许可信息、土地抵押登记查询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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